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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31 19:43:35 编辑:zzz

烹治大唐
烹治大唐
作者:五色石作者
主角:孟凡,崔莺莺
频道:古代言情

入手是一团温软!

孟凡睁开眼睛,就看见一个二八年纪的娇俏女子,小鸟依人一般,蜷缩在自己怀里,白净的小脸上兀自挂着泪痕。

孟凡浑身触电似的,一个激灵,收回咸猪手,脸上顿时飞起一片红云。

当了二十年单身狗的他,还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过除了他妈以外的任何一个女人。

“这是怎么了,梦里给发媳妇了吗?”

他伸手揉了揉自己眼睛,不经意间,嗅到手指之间,残存着的少女特有的体香。

这个梦,简直太真实了。

他真不想从这个梦里醒来,但对面的少女,却婴咛一声,睁开了眼睛。

四目相对,少女明亮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惊喜,轻唤一声道:“大郎,你醒啦?”

“大郎?”孟凡瞬间炸了毛,掀开被子,一咕噜从床上滚落下地。

“你姓不姓潘?”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孟凡指着床上衣衫不整的少女问道。

少女吃惊的掩着红唇,眼底满是关切的神情。

这时,孟凡脑子里突然一阵抽搐,记忆如同潮水一般,涌入其中,惊得他半张着嘴,连伸出去的手指头,都忘了收回来。

看着眼前的绣被鸳枕,美人如斯,他几乎可以断定,自己穿越了!

前世的他从烹饪学校学成归来,高不成低不就,想要创业,又没有资金,最后灵机一动选择了在家里起锅烧油玩直播。

为了增加点击率,他作死吃河豚,没处理干净,中了河豚毒素,一命呜呼!

“学艺不精啦,”孟凡抓着自己脑袋,痛心疾首。

回忆起当着几万人口吐白沫的情形,他简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对面床上的少女见他如此,神情紧张的披上罗衫,趿着脚凳上的一双秀鞋,一边系着裙带,一边袅袅婷婷的向他走过来。

走到孟凡跟前,少女伸出纤纤玉指,搭在他额上,温柔的说道:“让奴家看看,大郎还热不热?”

孟凡一阵脸热心跳。原主的记忆很奇怪,是乎是个心智不全的三岁小孩儿,难怪这少女要这样对自己说话。

他只知道,眼前这个少女,名叫崔莺莺,是自己老婆,自己平时都叫她莺莺。

自己今年十六,有一个爹,五个娘,其中一个已经死了,死的那个是自己亲娘,自己最爱吃的是红烧肉,最爱玩的是莺莺的头发。

其它的,就像是隐在雾里,藏在云端一样,模模糊糊记不清楚。

“现在是哪一年?”孟凡抓住崔莺莺的香肩,激动的问道。

“丁亥年七月初九呀,怎么......”

话说到一半,崔莺莺的瞳孔突然放大,眼底全是压抑不住的欣喜,惊叫道:“大郎,你好像变了一个人?”

崔莺莺曾经无数次盼望着,自己丈夫如果能变聪明该有多好。

今天,从睁眼看见孟凡的那一刻,她就有一种直觉,眼前的孟凡,似乎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孟凡了。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日日夜夜拜得菩萨显灵,她激动的双手捧起孟凡的脸,泪水止不住在眼眶里打转儿。

“不是,莺莺,我是想问这是什么朝代?”孟凡可没空管崔莺莺,着急忙慌的追问道。

“大郎,你真的变聪明啦,我要告诉爹爹去,爹爹一定会高兴的晕过去的。”

崔莺莺不管不顾的挣脱他,就朝前厅跑去。

孟凡心急如焚,提着锦袍的下摆,跟在崔莺莺后面,一面追,一面叫道:“莺莺,你先告诉我,现在什么朝代行不行?”

“大郎,今年是贞观元年呀。”门外回廊下,崔莺莺停下脚步,回过头来,嘴角堆满甜甜的笑,深情的凝望了他一眼,便飞快的跑走了。

“贞观年,贞观年,哈哈,大唐......”

看着屋外一派古色古香的建筑群,孟凡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抬起头,仰望天上的流云,心潮澎湃。

“大郎又在犯傻啦,不过今儿倒是学了个新词儿,知道今年是哪一年了。”

“不容易呀!咯咯咯咯......”

孟凡正贪婪的呼吸着大唐自由的空气,冷不丁有两个女人的声音传来,打断了他的思绪。

他顺着声音来处,定睛看去,就见不远处的回廊下,走过来两个打扮娇艳的少妇。

其中一个,穿着裸肩襦裙,外罩素色鹅黄大袖纱罗衫。另一个,则是大红金线牡丹对襟长裙,外面罩着件绣着祥云图案的半臂短衫。

二人这一身妆扮,香肩玉臂,看得孟凡眼睛一下直了。

孟凡心里忍不住赞叹,大唐真是物华天宝,民风“纯朴”啊。

记忆里,他认得这两个人,穿着金线牡丹对襟长裙的,是他三娘。穿着裸肩襦裙的,是他五娘。

他赶紧收起意马心猿,拱手行了个不伦不类的礼,躬身叫道:“三娘好,五娘好。”

“哟,莺莺还真会调教人,这才过了几日,都人模人样的,学会行礼了。”三娘郑瑞珠颇有些惊讶。

五娘刘巧巧闻听此言,更是上前来,一把勾住孟凡的脖子,笑得花枝乱颤。

一阵香粉气息扑面而来,呛得孟凡直皱眉。

孟凡用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这两个身段丰腴的小少妇,心道:“看在你们是我爹女人的份上,我孟凡不跟你们一般计较。”

瞧见孟凡老于世故的眼神,五娘刘巧巧笑声嘎然而止,她比孟凡大不了几岁,本是乐籍出生,被孟老爷子赎回家做了小。

别看她年纪不大,却早已在长安的平康坊中阅人无数。

刘巧巧松开孟凡,拉过郑瑞珠惊叫道:“大郎这眼神,怪怕人的,莫不是前几日溺水,撞了邪了?”

“是呀,过去呆呆傻傻的,反倒让人省心,这怎么,眼神儿跟刀子似的。”三娘郑瑞珠好似也看出点端倪。

两双眼睛,像照妖镜一样,一左一右打在孟凡身上,是乎非要从他身上照出点邪祟来。

说起溺水,孟凡的脑子里恍恍惚惚,想起点东西。

就在五天前,原主曾经掉进了后花园的荷塘,差点没淹死。若不是崔莺莺及时赶到,原主恐怕当场就得去世。

饶是如此,捞起来之后,原主也大病了一场,三天三夜高烧不退,请了长安城有名的大夫,也无济于事。

这不,昨天半夜就给烧死了,刚巧被同名同姓的孟凡捡了个便宜。

想起原主落水时的情形,孟凡的瞳孔骤然紧缩!


尽管原来的孟凡只有三岁小孩儿的智商,但有些事情,他还分得清。

就比如,他到底是自己失足落水,还是有人故意推他下水。

他记得,那天自己跟崔莺莺,原本在后花园荷塘边钓青蛙玩儿,园子里负责洒扫的丫鬟菱儿突然跑过来,说老爹找莺莺有事,把莺莺给引开了。

莺莺才刚出园子,自己后腰上就狠狠挨了一脚,整个人一头扎进了池塘里。

还好池塘的水没有多深,自己又长得胖,竟然翻转身子,浮了起来。

就这么强撑了一会儿,灌了好几口水,崔莺莺又及时赶到,才避免了一场悲剧当际发生。

“宅斗吗?老子看《大宅门》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儿呢?”孟凡心里袭上一阵寒意。

既然继承了原主的身体,他就要替原主负责。

更何况,那人想要自己死,如今发现他还活着,不知道还会弄出什么下作手段。

正在这时候,远远的,就听见一个颤抖的男高音,从前院传了进来。

“大郎,大郎,你在哪儿呢?快让爹瞧瞧。”

话音刚落,就见回廊尽头,风风火火赶出一个五大三粗的财主来,满脸络腮胡子,长得跟吴孟达似的。

“爹。”孟凡瞬间恢复了傻乎乎的模样,嘴角流着哈喇子,迎上前一把抱住他便宜爸爸的胳膊。

“这,这......”孟天和疑惑了,刚才儿媳崔莺莺言之凿凿的说,大郎恢复了神智,变聪明了,高兴的他差点灵魂出窍。

可眼前这儿子,分明还是个傻的嘛。

“莺莺,你说这怎么回事?”孟天和阴沉着脸,瞅着随后赶来的崔莺莺。

崔莺莺上气不接下气,围着孟凡左看右看,说道:“大郎,你快告诉爹,如今什么朝代。”

“针管圆年,嘿嘿,嘿嘿嘿,莺莺教我的。”孟凡像个大傻子似的,憨憨的,他这也算是本色演出,自然不费什么劲。

“噗哧。”旁边三娘五娘忍不住掩口吃笑。

只听五娘刘巧巧说道:“原来是莺莺教得呀,教得好,赶明儿,把夫君的名字也教给大郎,免得下次走丢了,找不着家。”

崔莺莺急得小脸儿通红,百口莫辨,两只手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好,只好绞作一团,紧咬着下唇,眼睛则直勾勾的瞪着孟凡。

孟天和阴沉着脸,说道:“莺莺啦,爹能理解你的心情,不过,饭还得一口一口吃,兴许再过几年,大郎就能聪明起来。”

面恶心善的公爹劝慰了儿媳几句,一扭头,看见自己憨憨傻傻的儿子,忽然咧嘴一笑。

他伸手捏了一把儿子肥嘟嘟的脸颊,喜道:“大郎这次能从鬼门关活着回来,多亏了莺莺你日夜操劳,爹知道你辛苦了,回头爹让人给你打一幅头面。这里是十两金子,你先拿着,陪着凡儿出去转转,别整天关在屋子里。”

见公爹误会了,崔莺莺越发急了,脸上火辣辣的,连连摆手道:“爹,我不要,大郎他......”

话说到一半,她却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了,只觉得喉咙里像是卡了一根鱼刺一样难受。

孟天和还以为儿媳脸皮薄,干脆一把扯过儿子的手,将十两一锭的一小坨金元宝,放在儿子肥厚的手掌上。

郑瑞珠,刘巧巧,孟凡的眼光,都被那一坨光灿灿的金子给勾住了。

两个女人羡慕的就差流口水。

孟凡却心花怒放,心道:“这人傻是傻了点,最起码是个富二代。”

转念一想,他又觉得,原主越傻,不就越能突显我孟凡的能耐吗?

这里可是大唐,孟家明显又不差钱,自己那烹饪学校的手艺,在后世差强人意,在这大唐,我认第二,谁敢认第一?

铁锅炒菜都还没发明呢。植物油也还仅限于胡麻等一两种作物。

至于八大菜系,数百道中华美食,数不清的小点心,他简直想都不敢想......

“我创业走上人生巅峰的梦想,岂不是要在这大唐实现?”握着那坨金元宝,孟凡眼里放光,心里美滋滋。

前世的他,父母离异,各自又组建了家庭,自己就像是个多余的。

自从成年之后,他就再没有回过家,自己一个人租住在外面,因为他不知道该回哪个家。

不知道自己的死讯传到父母耳朵里,他们会不会为自己落泪。

这个傻子孟凡,倒突然让他羡慕得紧,至少他是整个孟宅的中心,有爹疼,有媳妇儿爱。

说起媳妇儿,他忽然感觉到,身旁有一道冰冷的目光,正盯着自己。

扭头一看,就见崔莺莺一脸委屈,嘟着嘴,要哭的样子。

崔莺莺毕竟才十六岁,如花似玉的年纪,嫁给一个傻子,心里多少有点委屈,今天又被公爹误会,越发委屈了。

眼看金豆豆在少女眼里转呀转,转呀转,就要掉下来。孟凡心里一阵酸楚,一把搂过她纤细的腰肢,咬着她的耳根说道:“莺莺,我是骗他们的。”

崔莺莺像是被电到了一般,愣在原地,咬着嘴唇,豆大的泪滴扑簌簌滚落下来,像断了线的珠子。

“你坏,你好坏,你害得奴家......”还没等她的小拳头打在孟凡胸膛上,唇间只感觉一阵温热,顿时就羞得她面红耳赤,躲闪开来,轻声叫道:“青天白日的呀......”

孟凡搂着崔莺莺,欣赏着美人的娇羞,悄悄揣起金元宝,眼睛笑成了一条缝。

美过一阵儿之后,肚子忽然咕噜噜一阵乱叫。

“莺莺,我饿了,家里厨房在哪儿?”一大早起来,他还没吃早点呢。

崔莺莺自责道:“奴家一高兴,就忘了给大郎准备早点。大郎,你在房里等着,奴家这就去取。”

孟凡伸手拉住她,说道:“莺莺,为夫过去灵智未开,多有托累,今天,你就安心坐着,为夫给你把早点取来。”

崔莺莺看着这个比自己高半个头,却比自己还小几个月的丈夫,高兴的差点又掉下泪来。

孟凡刚要离开,又想起什么,回头小声说道:“莺莺,我恢复神智这件事,你别再告诉其它人了。”

崔莺莺不解道:“为何?就连爹爹也不能说吗?”

“不能说,以后等恰当的时候,就算不说,他们也会知道的。”孟凡说道。

崔莺莺点点头,看着自己郎君风风火火的向后厨赶去,纤指抚上红唇,内心百感交集......


自己家的厨房在哪儿,从前的孟凡还是知道的,拐过几道弯儿,孟凡就到了厨房门口。

这时辰,早就过了早饭时间,因为前几天自己溺水的缘故,这几天都是崔莺莺亲自来取早点,顺便把煲好的汤药给他送去。

以前一直负责给自己送饭的小丫鬟福菊,就在厨房里负责他的早点和汤药。

推开半掩的房门,孟凡一头闯进里间。

今天左等右等,不见崔莺莺来取药,福菊这小丫头正准备出去看看,却不想正好与刚进门来的孟凡撞了个满怀。

孟凡一把拉住她,见是自己认识的,便笑着说道:“菊菊,我要给娘子做饭,你给我打个下手。”

福菊吓了一跳,瞪着眼,像是不认识孟凡一样,上下打量着他。

小主人倒是一直这么叫自己的,只是小主人今天说话的口气,和以往大是不同,好像伶俐了许多。

福菊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听错了,见孟凡自顾自的东张西望,便走上前去,拉住他劝道:“小主人,厨下里脏,你要吃什么,奴婢给你做就是。”

“你做的我吃不惯,我还是自己来吧,都有什么菜?”孟凡也不理他,抬头环视一周。

整个厨房几乎全是实木结构,直接可以看见房梁的那种瓦屋。

屋顶上盖着几片明瓦,不知是什么材质,四周围又都是窗户,屋子里还算敞亮。

只是从上到下,到处都被烟熏得油光锃亮的。

孟凡大致看了一圈,最先看到的,是和后世差不多的那种竹编的蒸笼,高高的一撂。

孟凡走过去,掀开顶层的盖子,发现那里面赫然是半笼镘头,还冒着热气呢。

“小主人,你要吃蒸饼吗?我帮你拿。”还没有蒸笼高的福菊好奇的盯着孟凡。

原来唐代的馒头不叫馒头,叫蒸饼。

孟凡摇了摇头,心里盘算着自己的事。

有了蒸笼,能做的菜那可就太多了,粉蒸肉,甜米饭,各种蒸菜,蒸糕,点心,都可以试着做一做。

虽然自己在学校的时候,主修的不是面点,不过必修课里学到的糕点知识,在这个时代,就已经够用了。

更何况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见过猪跑吗?后世的那些糕点,只要还记得名字,有时间大可以试一试,反正现在那些东西还没出现,自己做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除了蒸笼,灶台上还有几口黑乎乎的大锅,也是油光锃亮的,已经看不出是什么材质。

不过,这并不是后世的那种窝底铁锅,而是像炖锅一样的平底,明显是拿来炖煮用的。

除此之外,长案旁边,还有七八个黑陶烤炉十分亮眼,那些炉子四四方方,左右各长着一个耳朵,炉底尚有炭灰,和后世的烧烤炉也没什么大的区别。

可见,这个时代,有钱人家的食谱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烧烤。

烧烤可是孟凡的最爱,也是他的拿手好戏,就是不知道,唐朝有没有孜然,若是没有,烤肉的灵魂安在?

除了这几样大的炊具,就剩下大大小小各种陶罐,陶盆,长勺,叉子,铁钳之类。

至于餐具,倒是让人眼前一亮,大都以青瓷,白瓷为主,做工已经相当细腻。也有部分餐具,看起来像是漆器,都整整齐齐的码在墙边的一排长案上,连个碗橱都没有。

长案旁边,蹲着一排五六个小炉子,其中有两个小炉子上的陶罐,正咕咕嘟嘟冒着热气,一股清香的谷物味道。

孟凡走过去,拿起旁边的黑铁勺,在里面搅了搅,发现是一罐小米粥,一罐白米粥。

掂了掂手里黑沉沉的铁勺,孟凡哀叹一声,腹诽道:“这些东西死沉死沉的,太不合用,种类也不齐全,连把锅铲都没有。看来,有时间我得自己想办法弄一套基本的炊具才行,铁锅也得抓紧时间弄出来。”

不仅是炊具,现在这个时代,后世的很多食材,也都还没有传到华夏来。

不过虽然如此,像孟家这样的大户人家的厨房里,食材还是蛮丰富的。

眼前能见到的,除了房梁上吊着的猪蹄膀。还有案板上的几个竹筐,里面盛着洗干净的黄瓜、茄子、芹菜,还有秋葵。

孟凡一直以为秋葵是印度的,没想到咱们华夏唐代就有了。难不成是唐僧带回来的?

不至于啊,现在才贞观元年,李世民才刚刚登基,玄奘法师还没出长安吧。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他又蹲下身,在案板下瞧了瞧,看见下面放着几条干笋,一筐鸡蛋,一些干蘑菇,还有些葱、姜、蒜之类。

直起身,见墙角有两口大缸,他兴冲冲的跑过去,伸头一看,里面居然养着十数尾草鱼,几只老鳖。

“就你了,今天早上就弄个鱼片粥。”说干就干,孟凡伸手就朝缸里摸去。

身后小丫鬟福菊吃了一惊,叫道:“小主人,你别弄湿了衣裳,待会儿让二夫人瞧见,奴婢们又少不得一顿打。”

孟凡一把抄起一尾肥硕的草鱼,转身说道:“二娘他很凶吗?你放心,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

说完,他灿然一笑,走到砧板边上,操起菜刀,咣得一刀,把鱼拍晕。

福菊还没来得及阻止,就被小主人的举动吓了一跳。见小主人动作娴熟,她又是惊讶又是欢喜。

她今年才十二三岁,长得乖巧可爱,也正是贪玩的年纪,倒不像崔莺莺那般谨小慎微。

“唉呀,小主人,你可真厉害。”惊叹一声,她不等吩咐,转身拿起一个陶盆去端水。

等她吃力的把水端过来,孟凡已经刷刷几刀,把草鱼杀好了。去鳞去腮,斩去鱼头,剔掉鱼骨......

上了几年烹饪学校,他自认刀功还是可以的,就是这幅身板,明显没怎么锻炼过,略显笨拙。

把杀好的草鱼洗干净,选取中间最好的一段,片成鱼片儿备用。接着,他又切了几缕姜丝,一摄葱花,放在一个干净的白瓷碗里。

端着佐料和鱼片,走到盛着白粥的小罐前,见那白粥不稠不稀,刚刚好合适,他便把葱姜都搞里头,拿起铁勺搅了搅。

顷刻间,白粥再次翻滚起来,孟凡赶紧加入鱼片,拿起旁边的蒲扇,扇旺炉火。

不一会儿,一阵奇妙的鱼鲜味,就发散出来,漂得满屋都是,引得旁边的福菊连连抽动着小鼻子,口舌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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