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成没说话,只顾搂着我,不断拍打我的肩膀,见我情绪稳定了一些后,想把我带回房间,结果被季沉拦住。“时晚,别闹了,跟我回家!”语气里带有命令,季沉始终还觉得是我在闹,他想把我从奕成怀里扯出来,结果被奕成挡回去。“季先生,这里才是时晚的家。”“时晚?叫得挺亲热,这就是你辞职的理由?”奕成辞职了?我仰起头,却只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下颔。双方正在僵持时,程雪突然吃痛叫了一声:“季总,我好疼。”季沉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程雪,最终转身把程雪抱了起来,离开时,留下一句:“时晚,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这次不回家,那你永远不用回了。”我怕得发抖,奕成在我耳边轻声说道:“别怕,有我呢。”经过程雪上次那么一闹,我打算搬家,我原本的初衷是希望季沉再也找不到我,可我的一举一动,竟还是在他眼皮子底下。奕成对我无有不依,但是一时之间并没有合适的房源。“要不...先去我家?”这个住址已经被季沉知晓了,奕成怕季沉会在他不在的时间段里,过来找我。“你家?”我反问了一句。奕成还是那么爱脸红,不过已经有了一些进步,起码他现在敢在这种情况下跟我对视:“嗯...你别多想,我家有两个卧室,还是够住的...”“可是,总不能一直住两个卧室。”在我家是这样,在他家也是这样,什么时候才能坐实程雪口中的同居呢。奕成眼睛微微睁大,仿佛我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我脸不红,心也不跳,撩拨他这件事,早就手到擒来。“时晚...”我掏出父母留给我的那张银行卡,对奕成无比认真地说:“奕成,你也知道,我是季家养女,是一个季家可以随时抛却的玩儿意,可我也有真心,虽然大半不堪,可我还剩一点点是干净的,这一点点真心,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接受?”奕成红了眼,小心翼翼:“时晚,你的真心永远干净,哪怕是一点点,我也求之不得。”我感动地与他相拥,好一会,我才想起来把银行卡放进他手里。“嫁妆。”奕成囧了一下,虽说是嫁妆,但好像我在给他下聘礼一样。他笑出声:“乖乖,收回去,嫁妆是得拿在自己手里的。”哦,原来嫁妆得拿在自己手里。奕成重新把我搂回来,在我耳边说道:“嫁妆归嫁妆,但以后家里的钱,也是你的。”家,我喜欢这个字眼。幸好东西不多,奕成收拾了一天,我们就搬家了。他的房子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干净整洁,我趴在奕成的卧室们口观察,柑橘香气顺着半开的窗户飘进我的鼻子,馨香好闻。“站着干嘛?进去。”奕成在身后拍了拍我的脑袋,我开心地往他床上一扑,又软又舒服。奕成在我身边躺下,忙活了一天,不知不觉也有些累了。“睡吧。”我在宣软的枕头里耸动了一下头,握着奕成一只略带粗糙的手,进入梦乡。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了,卧室里,床头灯被打开,昏暗的光线下,奕成却还开着笔记本电脑在做着什么工作。见我醒来,他飞速合上电脑,拔下U盘,然后从床头柜端过银耳汤羹。还温着。喝了汤之后,我再次陷入沉睡,第二天,床边已不见奕成踪影。爱了七年,在我被绑架的时候,季沉却没有交赎金,只因为女秘书向他提议,趁此机会叫我学乖。我经受了地狱一般的折磨。终于学会远离季沉,他却哭着求我,再给他一次机会光着脚走进市区的那天,我上了新闻。季家养女,被绑架数月,穿着破烂的衣服,又脏又臭,光着满是伤痕的脚,狼狈地逃了回来,像狗一样。我看着媒体们的闪光灯冲着我,争分夺秒地抓拍,而我的心早就如同死水一般,再也无法惊起一丝波澜。从前的时晚死了,那个光鲜亮丽、天真烂漫、娇纵鲜活的时晚死了,是那些绑架犯,也是季沉,摧毁了她。很快,一群身穿黑色西装的保镖从水泄不通的人群中打开一条路,为首的队长叫做弈成,我认识他,缠着季沉的七年里,都是他把我从季沉的办公室跟私人公寓里请出去的。说是请,其实跟拖拽差不多,因为我死缠烂打,因为季沉厌烦至极。“时小姐,先生在车里等你,请跟我走吧。”弈成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时,惊讶了一瞬,他显然没有想到我会是这副惨样。我点点头,迈出受伤的脚,在路上留下血迹斑驳的脚印,痛觉神经早已麻木,这一小段路程跟我的逃亡之路相比,不值一提。弈成走在我身后,忍不住开口叫我:“时小姐……”我没有回答他,可怜我吗?其实他应该庆幸,经过这次的教训,我再也不会缠着季沉,也不会再给他的工作增加额外的麻烦。上了车后,我看见季沉正坐在座椅上闭目养神,细碎黑发被打理得一丝不苟,精致立体的五官,完美到无可挑剔。是啊,在我消失的这段时间里,他一定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跟轻松,整个人的状态别提多好。听见动静,季沉缓缓睁开眼睛,见到我的那一刻,他几乎没有认出来:“时晚?”我乖顺地点了点头,是的,我学乖了,以前我不在乎季家养女的身份,把自己当成季家的亲女儿,骄傲跋扈,可如今被绑架后,我才知道,我的命在季家手里,只要季沉不拿赎金,我就是贱命一条。他皱起眉,有些不悦:“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这个样子?哪个样子?疯子?乞丐?我逃亡了几十公里,日夜不寐,除了绑架犯,我还要警惕郊外山林里吃人的野兽,渴了就接雨水喝,饿了就去翻高速道边儿的垃圾堆,我想这种情况下,任谁都会疯吧。我知道,他是怪我这个样子出现在媒体面前,会给他的公司带来麻烦,确切来说,是季家的公司。“对不起。”对不起,脏了季沉的眼睛。季沉听我这么回答,先是一顿,随即唇角勾笑:“她说得没错,你果然学乖了。”我听不懂季沉在说什么,等到车门关上,车子启动,季沉忽然伸出长臂向我靠近,我本能抗拒地往角落里畏缩,结果他忽然停住,开口语气嫌弃:“时晚,你馊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车内的空间密闭,我身上那股难闻的气味终于被季沉闻到,是混杂着血液与汗水,在泥土里滚打,垃圾堆里剐蹭后,发酵的味道。听见季沉这句话,我下意识离开车座,结果车开不稳,我直接在过道上跪了下来。“对不起对不起,我不会弄脏椅子的,我只要...”只要跪在这里就好。好疼,膝盖上,还有那些绑架犯用细细的钢针扎出来的血洞,他们怪我,对季沉来说我一点儿也不重要,他们要不来赎金,浪费了时间,所以拿我泄愤。我站不起来,干脆跪坐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季沉瞬间怒不可遏:“你这是干什么?回座位上去!”他命令我,但是却嫌脏并没有来扶我,我只能听话,废了好大的力气撑着身体坐了回去,疼痛,加上这些日子以来的低血糖,我连生理泪水都被逼了出来。对于我的眼泪,季沉一向是视若无睹的,他只觉得厌烦,可这次,他竟然破天荒地把他擦过手的手帕丢在了我身上。我攥紧那块儿干净洁白的帕子,以前我定会开心得要命,可现在,那手帕无不昭示着我的肮脏与残破。奕成从后视镜看了我一眼,我低着头,或许他从来没见过这样丢人可笑的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