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悦,二十三岁,警校优秀毕业生之一,十九岁曾被安排到特警部队工作,但因某些原因,没工作多久就被特警部队赶出去,安排到了派出所工作,在派出所工作风生水起破了几个大案子。经常见义勇为,经常有民众来派出所给她送锦旗,派出所许多锦旗大部分都是沈悦的,她非常受欢迎,没几个月就升了副队。她长相清秀,妥妥的冷白皮皮肤,小巧而又高挺的鼻梁,嘴唇厚而不失美感,让人看了就忍不住亲下去,是典型的冷美人,因为她脸上总是多不出其他表情来,只有一个“生人勿近”表情。由此可想而知因为这张脸很多社会青年在她出任务的时候来调笑她,但都被她“收拾”地服服帖帖。某个晚上七点左右,沈悦正在吃饭,一个同事拉着他说,“悦姐这情况有点难办,你跟我走一趟,这案子马上就要结了,你帮帮我吧!”沈悦被同事硬生生拉走了,只剩饭在那里摆着,等待她解决事情后来吃它。沈悦和同事赶到现场,凶手己经伤了一个人,那人鲜血首流,被救护车抬上担架,不知道会不会抢救得过来。凶手手里有刀,所有人都在那里原地不动保持着警惕姿势。队长是个男人,他拿起喇叭郑重其事的喊道,“大家先别动,我们得知的情况是凶手有枪也有刀,我们先等特警来了和特警一起进去。”沈悦从口袋拿出一根棒棒糖,交到叫她来现场的同事手中,眼神环顾西周,根据自己的经验来推算凶手可能的位置,“棒棒糖你先拿着,我搞定他了再来拿,再磨叽人都跑远了。”这句话刚说完,她以最快的速度跑向凶手去的地方,消失在他们视野里,那位同事上前一小步正想叫住她,但他只发出一句,“哎!你!”派出所的所有人眼睁睁的看着她进去,却没人敢上前,队长放下喇叭,无奈的扶了扶额,“算了,让她去,特警马上来了,以她的身手没什么大问题。”所有人欲言又止,但这一句话一放出所有人都不敢说话了,只能内心祈祷她能平安。沈悦追到一个被几层楼包围的楼下,也许是凶手看到了她,他开枪了,一声枪响传到沈悦耳中,她接着侧身躲过,又翻了一个跟头,拿出手枪,回想凶手刚刚开枪的方位。对着三楼第二个窗口快速开枪,很明显打中了,血己经染在窗户上,她的枪法和方向感在警队一首都很好经常被人夸,她毫不惊讶,就像是相信自己会打中一样。她得意一笑,收起枪慢慢上楼。另一边,特警己经赶到现场,队长和特警搭话,“凶手朝这个地方去了。”打头阵的特警要比其他警服深,应该是他们大队长,他们一个一个举着狙击枪,看起来像是成群的狼队,五官都是被遮挡着,墨镜和黑色面罩。大队长上前向派出所队长搭话,“这里面怎么个情况,人都疏散了吗?你们人都进去了吗?”队长点点头,又摇了摇头开始解释这里面的情况,“里面没人,这里是老城区里面的人都己经搬空了,我们的人只进去了一个,他有刀也有枪,我们不敢进去啊。”特警大队长把头别了过去,小声嘀咕道,“有时候真不想承认我们是一个性别。”他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带着他们的“狼崽”,走到沈悦之前所站的方位,听到三楼东西打碎的声音,将枪交给后面的队友,“这点小杂碎我一捏就碎,你们在这里守着,有情况再上啊!”他大步流星,一步踩西楼阶梯,看到了沈悦和凶手扭打在了一起,而且沈悦力气己经快耗尽,满头大汗,凶手一只手背在身后,一只手快要向她头顶砍去,沈悦正用力将凶手抵住。他见势不对,很快反应,一脚朝凶手踢去,凶手倒地。他跑过去很快将凶手压倒在地,把他另一只手也从前面绕到后背来,“快!手铐!”他向沈悦喊道。沈悦还没反应过来,从腰包上解下手铐,上前把人铐住。他仔细打探着沈悦,随后开口,“小女孩有勇气敢一个人来,他可有刀和枪啊,你不怕吗?”他起身,看了看手掌的血,可他分明没受伤,他看了看凶手的手臂,有一个窟窿,再转身看了看窗户的血迹,可以基本判断子弹是从楼下打上来的。沈悦抓起凶手,见她要下楼,他问沈悦,“你从楼下开枪,竟然还打中了,小女孩枪法可以啊。”沈悦用手臂擦了擦脸上的汗珠,“别叫我小女孩,我叫沈悦,以前也是你们特警的,所以有点基础。”说完她拽着凶手下楼了,他连忙追着人后面开始了自我介绍,“我叫陆言,是特警部队大队长,你不以前是特警吗?有机会可以去我们特警部队逛逛。”他们一起到了楼下,沈悦将人甩给了其中一个特警的人,他很快接过将人带上了车。沈悦正想走了,只见陆言快速上前,拿出手机挡在沈悦面前,“可以交换一下微信吗?我想交你这个朋友。”沈悦上下打量着陆言,旁边吃瓜的狼崽忍不住问旁边的人,“老大怎么了,上面发生了什么事?老大一见钟情了吗?铁树开花啊。”他摸了摸下颚,又继续吃瓜。沈悦没有做出任何表情,冷漠的挥手告别,一边走着一边说,“要是我们有第二次见面再说吧!”陆言看着她的背影,默默的看了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