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贺白进医院,带给楚清眠一个非常严峻的后果。
那就是明天的宴会,没有人能帮她应酬了。
谁让乔贺白是楚家二把手呢,没有他在,确实挺麻烦的。
只能找其他小助理了。
一想到这,她烦恼的轻揉太阳穴。
“喂,你觉得我穿哪一套好看?”
沈昭指着佣人手中各式各样的西装,向她询问。
“都很好看,挑一件你喜欢的吧。”
沈昭纠结的思索,最后只能闭上眼睛,随意指了一下,“就它吧!”
是一件白色西装。
白色西装很难搭配,不论男女皆是,稍有不慎就会变成大厅服务员、婚礼司仪,甚至是精神小伙。
实际上,白色西装的最佳搭配,就是一身白,这也是最简单的搭配。
但注意要区分的是,这里的一身白,是指内衬与外套不同程度的白色,通过不同程度的白色变化,来体现出西装的层次感与随性感。
楚清眠瞥了一眼他,站起身来,挑了一件米白色黑色细线条纹的衬衫,和白色牛仔裤。
放弃了领带,直接将衬衫领口敞开,露出一小片小麦色肌肤,增添了几分随性和帅气,牛仔裤更符合沈昭活泼的性格,面料也能为他带来不同于普通西装裤的“硬质”
“这样来看,确实帅多了。”
沈昭照着全身镜,接过佣人递过来的祖母绿袖夹,夹在袖口。
然后是价值三亿元的蓝钻戒指,也是他和楚清眠的婚戒。
楚清眠皱着眉看了半天,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感觉蓝钻和袖口的祖母绿不太搭配。”
“可我答应了洛锦,要在宴会上戴她送的袖夹。”沈昭思考片刻,“要不然不戴了,宴会上戴老婆闺蜜送的东西,太亲近了吧?”
“不用,戴上吧。”
“为什么?”
“洛家一直是楚家一派的,追随楚家时间非常久了,算是世交,洛锦让你在宴会上戴她送的东西,就是为了向众人证明你们关系不错。
作为从小和我长大的好朋友,洛锦是洛家的继承人之一,她认可你了,等于向外界宣告,是洛家认可你的身份了。
只要你有需要,他们都会尽可能帮你。”
沈昭惊奇的看着袖口的祖母绿袖夹,啧啧感叹。
“这些东西,实际价值都不值几个钱,值钱的是它们背后都代表着什么意思。”
楚清眠继续解释。
“钻石本身的价值并不高,尤其是在大工业生产的需要下,人造钻石技术越来越发达。
但我就是愿意用三亿多拍下蓝钻戒指,因为这是我财力和地位的象征,我能够随意挥霍。
同时,它也是我给你的婚戒,代表着我对你的重视,你的身后永远站着我和楚家。”
沈昭点点头。
“所以一句话,所有奢侈品的附加价值,全都是由自身的社会地位带来的。”
“嗯,说的没错。”
楚清眠从自己的首饰盒里,挑出一枚珐琅珍珠胸针,扣在沈昭的胸口。
“这样。颜色就看起来统一多了。”
“你审美真不错,不愧是一万亿。”
“明天千万不要在众人面前喊我一万亿,大姐,楚总等等称呼。”
“那我喊你什么?”
“夫人或清眠,二选一。”
“老婆不行吗?”
“咱俩的关系还没亲近到那一步吧?”
“我们都已经是深夜交流无数次,深知对方内裤是什么颜色的关系了,还不够亲近吗?”
“你明天最好闭上嘴巴,当一个哑巴。”
沈昭哪里都好,就是不能随意张嘴。
长相帅气,身材挺拔健壮,只可惜……一张嘴是个神经病。
…………
……
宴会当天。
沈昭百无聊赖的坐在椅子上,看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观察着。
宴会举办的地点,是被楚家控股的一家高级酒店的顶层,私密性极强。
一整个顶层被装修成了金碧辉煌的大厅,大厅中心摆着一个演奏台,几位音乐家正在拉着低缓的小提琴。
每一张桌子上都摆放了一捧当季新鲜的花朵,叶子上还带着颗颗露珠,娇艳欲滴。
沈昭敢打赌,这水绝对是一个小时前刚喷上去的。
楚清眠站在他身边,催促他赶紧站起来,准备一会在众人面前发言。
“我最烦领导讲话这种流程了。”沈昭叹了一口气,“但如果你愿意无条件答应我一个条件的话,我就上去。”
“别给我耍赖,你当我做这些都是为了谁?”
“答应我!”
“行吧。”
沈昭笑了笑,立刻站起来,站在大厅中央,挥了挥手,大声说道。
“各位,目光都向我看齐。”
整个京城的家族,全部齐聚一堂,大到秦家这样的京城第一,小到沈家这样的末流跟屁虫,一个不差,全部到场。
环视下方众人,沈昭很容易就能发现,他们被分成了三股势力。
以楚家为首的楚家一派,也是看向他目光中最恭敬的一派。
以秦家为首的一派,绝了,对他的白眼都恨不得翻到天上去了,就差当着他的面竖中指了。
以众多中上家族组成的中级一派,对他的目光最为丰富复杂。
“咳咳咳。”
他假装咳嗽。
他不是个擅长发表正经讲话的人。
“各位,很高兴你们能到场,现在是我和清眠结婚的第21天零16个小时43分钟,为了庆祝这美好的时刻,你们都向我敬酒,麻溜点!”
众人:……
他们默默举起酒杯示意,一饮而尽。
怎么说呢,怎么说呢。
这人是不是有点太理直气壮了点?天底下怎么会有他这种人。
这态度,霸道又敷衍。
楚清眠压低声音,问道,“你竟然把结婚时间记得这么清楚?”
“我瞎编的。”
“……”
她就知道,这家伙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别无他法,楚清眠决定自己上场。
经历过一番枯燥的“领导讲话”后,不止是沈昭,有不少来混吃混喝的大少爷大小姐们,也都昏昏欲睡了。
讲话结束,楚清眠和沈昭站在一旁闲谈。
“我累了,我想回家躺着。”
“忍着。”
“忍不住。”
“没个正经样子。”
“还不是宴会太无聊了的关系。”
“这次宴会,本来就不是什么有意思的宴会,是你在京城众多家族中的正式亮相。
代表着从此以后,你的社交身份是顶流家族成员,而不是那个末流小家族。”
“哦。”沈昭敷衍应着。
“过来,离我近点。”楚清眠轻轻拉了一下他的衣角。
沈昭下意识的牵住她的手,表情疑惑,“嗯?”
楚清眠没有多说,反而是将手抽了出来,贴近他的胸膛,踮起脚尖来帮他整理凌乱的领口。
“真笨呐,衣服乱了也不知道整理吗?”
话语虽然是教训的,但其中的无奈和顺从,谁都能听个一清二楚。
“什么嘛,我只是更喜欢乱七八糟的形状。”
沈昭刚说完这一句话,就看见一个熟悉的人,正向他和楚清眠走来。
“好久不见了,楚清眠。”秦墨举起手中的酒杯,示意道。
“我已经不喝酒了,你自己喝吧。”楚清眠的表情瞬间冷了下来,“秦少爷,我们确实好久不见了。”
她刻意把【少爷】这两个字念得极重,带了一丝嘲讽的味道。
秦墨眼底滑过狠厉,“呵呵,楚总真会开玩笑。”
他不像楚清眠,年纪轻轻就被祖父委以重任,掌握楚家大权。
秦家有太多私生子要和他抢了,而且他的父母正值壮年,不肯轻易把权力交给他。
楚清眠年纪轻轻成了【楚总】
他却依旧还是个【少爷】
偏偏,楚清眠还要拿这一点刺激他。
恶心的女人。
“这就是你的上门女婿沈昭吗?”秦墨上上下下的打量他一番,毫不掩饰的轻蔑,“一股子小门小户的味道,也就是看重了楚家的钱,才觍着脸扒上来罢了。”
“……”
沈昭沉默着。
无数灰暗的记忆,在面对秦墨时,全部如同潮水一般袭来,压抑的他无法呼吸。
杀了他,现在就杀了他。
他的耳边无数道声音在愤怒,吼叫,撕扯着他的耳膜。
他上一辈子,就是被秦墨和柳冉,害得家破人亡,惨不忍睹。
握紧的拳头,连指甲嵌进了掌心都毫无发觉,渗出丝丝血迹,只因强烈的恨意席卷了他所有的理智。
楚清眠敏锐的察觉到,沈昭又一次沉浸入自己的世界,情绪压抑,无法自拔。
她在心底叹了一口气,握紧了沈昭的手,将半个身子倚靠在他的胸膛上,看向秦墨。
“那又怎么样?”
“难道你秦少爷,是个对金钱不屑一顾的清高君子吗?”
“我觉得沈昭很好,我愿意和他结为夫妻,共度一生,这就足够了。”
她冷笑一声,顺手拿起侍者盘中的红酒杯,泼在了秦墨的脸上。
“什么时候,轮得到你教训我了?”
秦墨脸色一黑,红色的液体,顺着坚毅的面庞,逐渐下滑,滴滴答答,在光滑洁白的地板上,留下刺目的痕迹。
“楚清眠!”他怒吼道。
这女人真是疯了。
“秦墨,你给我摆好你的位置。”
两人本就是全场的焦点,这一番争吵下,更是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整个大厅,将近五十人,无一人敢说话,连呼吸都忍不住放轻了。
这两人,这是直接当众吵起来了?
楚清眠竟然还泼了他红酒。
原因是什么?
他们的心里满是好奇。
“今天,我把话放在这里了,沈昭是楚家的一份子,谁再敢让我听见有人说沈昭一句不是,就是与整个楚家为敌,我会好好教教你们怎么做人……”
楚清眠的声音不大,但却颇有威势。
是沈昭从来没见过的模样。
她在自己面前,大部分都是被他气的破防,两个人互相拌嘴毒舌,清冷与傲气荡然无存,只剩下了对他的无语和容忍。
似乎……现在的情景下,这才是真正的楚清眠,真正的楚总。
面带病色,乍一看是纤弱敏感脆弱的,但实际上冰冷,带着不可一世的傲慢。
很奇怪,但不讨厌,
因为她在维护自己。
“秦少爷,还不去换一件衣服吗?”楚清眠扯出一丝冷笑,拉着沈昭的手。
路过秦墨的一瞬间,她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眼眸沉沉,“你敢碰他一个手指头,我就宰了你。”
秦墨的呼吸急促了几分,“……楚清眠,这可不像你,一个毫无价值的人,值得你上心吗?”
“价值与否,轮不到你来评判。”
楚清眠带着沈昭走向正在看戏的洛家一众人。
“洛锦,你帮我看一下沈昭的手。”
洛锦立刻检查一番,“没什么大碍,很快就能愈合,就是别碰到水就行,手心的伤口沾到水就麻烦了。”
“嗯。”
沈昭抽回自己的手,看向楚清眠,“你不怕得罪秦墨?”
“早八辈子得罪过了,不差这一次。”楚清眠随意说道。
“哦。”
“你……为什么每次提到他。”楚清眠刚想问,忽然想起了什么,转移了话题,“没什么,我们坐下吃点东西吧。”
两个人坐在专属于楚家近亲的位置上,添了点水果吃着。
“沈先生,楚总,我先祝二位新婚快乐,白头到老。”一位憨态可掬的中年男子,端着一个大红色礼盒,走到他们面前,深深鞠了一躬,“这是我父亲,二十多年前在长白山亲手摘的百年人参,现在不多见了。”
“多谢王总,我们收下了。”楚清眠说道。
一旁的新助理,立刻接过礼物。
“这个,楚总,你也知道,我父亲他年事已高,我最近才接任他的工作,还是不太熟练,在城东那一片的……”
他擦擦额头的汗水,期待的盯着楚清眠。
“沈昭,你喜欢这份礼物吗?”
“百年人参,应该很厉害吧,虽然我用不到,但补身体的东西应该对你挺好的。”
“王总,把项目书交给我助理吧。”
王总的眼睛一亮,立刻鞠躬又鞠躬,“沈先生,太感谢你了。”
“我是个粗人,不会讲话,我祝您和楚总百年好合,百年好合。”
“我敬二位一杯,我先干了。”
他端起整整一茶杯的白酒,直接灌了下去,十分豪迈。
沈昭没喝酒,接过杯子就放在了桌子上。
楚清眠接过助理的酒杯,分成两口喝光了。
有了王总打头阵,又围上来四五个企业家,向他们敬酒。
话里话外全是在拉近关系,暗示生意场的内容。
沈昭眼睁睁的看着,楚清眠喝了将近有小半瓶的白酒。
其他人离开后,他震惊的指着助理手中空了一半的酒瓶。
“大姐,你竟然还是个千杯不醉的?”
明明身体那么差。
竟然喝起酒来这么牛逼。
楚清眠露出看傻逼的表情,示意助理给沈昭倒了一杯。
沈昭抿了一口,更加震惊了,“雪碧?”
“准确点说,是晃的没气的雪碧,味道还不错。”
“……”
楚清眠被他的表情逗笑了。
“我以前喝,这几年不喝了。”
“为什么?”
“刚开始接手公司的时候,很多人都看不惯我,我在谈生意的时候,经常能碰到年纪很大的企业家。
他们老一辈的,不论男女,谈生意必须要喝酒,如果喝的少、不喝酒,在他们看来你就是不诚心。
所以那段时间,为了扩大楚家势力,揽到更多的资源,我和乔贺白经常喝酒。
十八岁的时候,直接把我喝成胃穿孔进医院了……不过从那以后,楚家的地位也差不多稳固在了老二,我也用不着那么拼了。”
在此之前,楚家虽然算得上京城顶流,但远远不及现在的庞大地位稳固。
祖父开拓江山,她就努力稳固发展,在1的基础上不断增添0,从1变成10,100,1000。
至少,如果是六年前,她绝对做不到当着全京城的面,不给秦家太子爷好脸色看。
沈昭盯着她淡然的面庞,猛然间才反应过来,楚清眠,好像和自己年纪一样大。
他19岁考入大学,没两天就跑去了国外上大学,一去就是五年多,即使中间为了创业,不得已休学了一年,今年也才24而已。
而楚清眠,16岁就接手公司,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下,利用两年的时间稳定楚家地位,随后六年休养生息,巩固地位。
“那你不累吗?”
“这世界上比我累的人多了去了,不都是为了生活和责任吗?”她语气随意的说道。
“……人不应该和其他人比,应该活的让自己舒心。”
比较带来落差,落差带来痛苦,痛苦使人压抑,压抑本性与快乐。
“得了吧,你这神经病,还挺会说大道理的。”
“喂,老子可是在心疼你。”
“又深情了哥?/.”
“深情不是罪过,只因我本性温柔。哪怕是路边碰到一只小狗狗都要喂两口火腿肠。”
说罢,沈昭给她夹了一块哈密瓜,放进她的盘子中。
“……”
这家伙什么意思?!
沈昭笑得露出八颗大牙,闪耀无比,楚清眠只觉得他应该进军娱乐圈,去拍牙膏广告。
“喂,要不然……今天我们稍微放纵一下吧!”
“放纵什么?”她疑惑。
沈昭忽然将脸贴近她的面庞,呼吸喷洒在她的脸上,浅色的瞳仁像是她小时候见其他小朋友玩的玻璃珠。
“我说了,哥今天心疼你。”
“所以,我决定带你好好释放天性,忘掉所有的事情,我要让你露出轻松愉快的笑容。”
“哈?”
这神经病又要发什么疯?
楚清眠眼底忍不住流露一丝疲惫与无语。
“能跑吗?”
沈昭笑眯眯的问道。
楚清眠被他这么一句话,搞得有点些懵,下意识点点头。
沈昭牵起她的手,拍案而起,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之下。
他拉着她,奔跑,向着大门冲去。
“伟大的文学家坂口安吾曾说:【唯有坠入堕落之途,方能救赎】”
人类荒唐又脆弱,谁也无法避免,孤零零的从母体脱落,孤零零的化作一捧苍老的尘土,避无可避,在长久忙碌的生命中走向孤独。
“所以,跟着我一起逃吧!”
七情六欲,人性本能,释放自我并不可耻。
堕落,不断的堕落。
让他们的生命,充满情绪化与神经质,不断大声的向整个世界宣告:老子的心情很棒!
一起变得堕落下去吧!
刚刚换好新西装的秦墨,正站在大门口,看见两人,没有避让。
沈昭狠狠撞了他的肩膀一下,挑衅一笑。
他迟早要找这家伙算账。
楚清眠怔怔的看着两个人牵连的双手,大脑中几乎一片空白。
她看向众人。
黑与白的西装,各色华丽的裙摆,闪烁的水晶吊灯,玻璃杯里的酒液晶莹。
牵着她的沈昭,回头朝她微微一笑,浅色的瞳仁在灯光下闪烁出异样帅气的光芒。
他穿着白色西装,却不是闯入长发公主高楼的白马王子,而是一个彻头彻尾,想一出是一出的神经病。
“快上车,他们快反应过来了!”
沈昭催促着她赶紧坐上跑车的副驾驶座位。
“等等,我们要去哪里?”
楚清眠疑惑,而身后的助理等人已经追出来了。
“等等,楚总,项目书!”
小助理扒着车门,完全丧失了冷静自持风度,奋力将项目书塞给楚清眠。
“你别忘了工作……”
沈昭踩下油门,长手一伸,抢过楚清眠手里的项目书,修长的手指一松,白花花的纸张顿时吹散在夜风之中。
随着夜风,四散飘落。
“等一下啊,绵绵,沈昭!”
洛锦追了出来,却被一位老者拦下了。
“祖父?!您怎么来了?”
她立刻低下头,表情恭敬。
“捡文件吧,我们已经追不上了。”祖父沉声说道,“我来的不算晚。”
“清眠不在了,就把场子让给我吧。”
此言一出,众人均是一阵胆颤,不明白他话语中的深意。
跑车引擎的巨大轰鸣声音,猛烈的风吹拂着她的面颊,也吹动着沈昭的发丝。
白色的西装,红色的跑车,还戴着黑色的墨镜,似乎发现了楚清眠在偷看他。
他嘴角微微一翘,拉了一下墨镜,露出墨镜下那双浅色的瞳仁,带着稀碎的笑意。
握着方向盘的手指,正戴着一枚熠熠生辉的蓝钻戒指。
多么浓墨重彩的一个人。
楚清眠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忽然有一瞬间被他刺痛了。
明明沈昭的外表温和内敛,资料上也说他喜欢文学,性格温内敛,甚至有点自卑和懦弱。
实际接触起来,却那么神经质,像个疯子一样充满矛盾,肆意张扬,任性乖张,情绪丰富多彩,带着不可一世的放纵。
“我们到底要去哪?”
“车子开到哪里,就算哪里,此心安处是吾乡!”
此心安处是吾乡,我心安处……
她盯着他的眼睛,夜风吹得她的眼眶刺痛,沈昭扔给她墨镜,“戴上,风会吹瞎你眼睛的。”
“我可没脆弱到那种地步。”
“哦,那你刚刚眼睛怎么红了一下,是差点被我感动哭了吧?哦吼吼,大姐,看不出来你还挺感性的嘞~”
“神经病,我只是稍微风迷眼睛而已!”
“大姐,等你死了推进火化炉里,烧到最后只剩下你这张硬嘴!”
“放心,我一定会长命百岁的,活得肯定比你久。”
小说《上了我的贼船,你就认命吧》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