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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28 22:56:10 编辑:ele

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畅销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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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堵上西楼
主角:傅小官傅大官
频道:都市生活


细雨无事闲敲窗。

傅家后院的那栋小楼的二楼上,春秀磨着墨,傅小官没有提笔。

这些日子关于余福记的事情,前期所有的准备他已经全部布置了下去,一切也基本在他的计划中运行,那些广告自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毕竟这个时代还没有人像他这样宣传。

新奇的东西当然更引人注目,现在的临江城许多人所谈论的话题便是两个。

其一是余福记那号称能够与添香比肩,有当代大儒秦老题名的酒。

其二却是傅府傅小官这个人。

傅小官在五月初五所作的两首词,经过怡红楼花魁樊朵儿的嘴儿唱出,再经由临江剩下的三大才子的一番推波助澜,这两首词已经如日中天,成了大户人家那些小姐们在闺房里天天讨论的话题,也成了临江无数学子们时常吟诵作为对比的经典,而傅小官江南第四才子的名头,便这样在临江响亮了起来。

傅小官!

那个临江城的毒瘤,不学无术的纨绔,他居然能够作出如此惊艳的两首词!

他居然能够成为临江第四才子!

显然,在临江人的心中,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人们谈论着,基本都是几声呵呵,觉得那不过是个笑话,估计是傅府为了洗去自身的一些铜臭,请了某个大家作了两首词,一番操作让傅小官出名而已。

傅小官听闻之后也是呵呵两声,不以为意。

人们大多数时候是希望别人好的,但有一条,不能比自己好。

如果比自己好,那背后肯定就有某种阴谋,那就会变成敌视,便会提高防范,便会觉得别人的好肯定是假的。

所以,傅小官这才子之名,当然名不符实。

此点,已经在临江学子们的心中牢固的竖立了起来。

半山书院决定召开一次诗会,请临江第四才子参加,但傅小官并没有去。

柳景行邀约了另外两个才子和数名临江有名的学子在怡红楼小聚,柳景行亲自来傅府请傅小官参加,他还是没有去。

他为什么不去?

当然是不敢!

如此这般,更是坐实了傅小官胸无半点墨,抄袭别人诗词的事实。

这样的无耻的一个人,他居然说余福记的天醇酒能够与添香比肩,居然说大儒秦老亲笔题名——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龌龊的手段欺骗了秦老,到时候必须去买一点天醇,在临江书院的诗会上,彻底的揭开傅小官的小人嘴脸!

傅小官看着窗外的细雨,那张清秀的脸蛋上露出了笑意。

哥……当然是抄的啊!

“少爷,这样下去,会坏了你的名声。”春秀是很担心的。

这个年代名声很重要,如果名声坏了,以后可是寸步难行。

可傅小官对此并无反应,“秀儿,别急,让子弹飞一会。”

“子弹?”

“额,弓箭……不说这个了,我让你派人送去西山别院给刘师傅的信,送出去了没有?”

“想来刘师傅已经收到了……少爷,这事儿很重要?”

傅小官点了点头,提起笔来饱蘸墨水,在纸上落下了四个字:

红楼一梦。

这毛笔字需要好生练练了,拿什么练?抄四书五经那是不可能的,太晦涩,好多地方还看不懂。

所以,他决定重写红楼梦。

这活儿许许多多的穿越者都干过,产生的效果非常好,傅小官当然也想试试。

但他没法像别人那样默写出来,因为他看红楼梦仅仅是看过,还是在每次任务完成之后那并不多的闲暇时间里。

所以他大致记得故事如何,甚至连里面的许多配角都忘记了,但这不妨碍他以此为蓝本,重新翻写一遍。

“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远古时候,天崩地裂,混沌初开……女娲补天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彩色石头,剩下了一块没有用,被遗弃在青埂峰下……”

春秀安静的看着,少爷写字的模样真好看,可是,少爷的字,还是那么丑的。

这红楼一梦……是啥?

难道是少爷要著书了?

那些难看的字一个个落在了纸上,傅小官偶尔停笔思量,然后写下一段,偶尔蹙眉搁笔,去廊间走走,神色严肃,然后又回来写几段。

如此这般,雨渐浓,天将晚,墨已尽。

春秀掌灯,再磨墨,然后看了看傅小官的背影,悄然离开去了厨房吩咐新来的厨子丫头做几样好菜。

傅小官就这样断断续续的写着,花了足足三个时辰,才磕磕碰碰的写完了第二回: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这活儿……不是那么容易啊。

原本拿枪的手现在握笔,实在有些难为情。何况原本故事里的情节本就不是太深刻,这翻写起来比他所想象的难上了许多。

好在自己这个小地主衣食无忧,多花些时日慢慢写慢慢改,写出来大致也偏差不了多少。

傅小官放下笔,才发现已经华灯初上了。

他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手腕,看了看那一溜儿排开的纸,和那些纸上蝌蚪一般的字,顿时又觉得有一种满足感——无论如何,这字总是写下了不少的,虽然丑了一点。

走到廊坊,雨帘如幕,天地间清新一片。

远方有人走了过来,却是他爹傅大官。

父子二人在小院的小餐厅里坐下,“今日中午,与临江三大粮商的家主坐了坐。他们再次提起我儿之文采,却没有前些日子那般赞美羡慕。为父观之,一个个脸上都有些怀疑……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啊。”

傅小官扒拉着饭菜,笑道:“这种小事,何必计较。”

“这可不是小事。”

“爹,姨娘身子可好?”

“好着呢……咱们现在说的是你的事情。”

“你要让姨娘多走动,保持愉悦的心情,甚至……你可以带姨娘去西山别院住些日子。”

傅大官看着傅小官,傅小官有些不好意思。

“好吧好吧,不就是作诗嘛,这破事儿……真烦人啊!”

傅大官笑了起来,乐呵道:“我就知道我儿是有真本事的,六月初一晚,亲王府上林洲园林。这是请柬,收好。”

小说《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试读结束



临江城,临江书院。

董书兰一身白衣静坐于一方荷塘前,手持书卷,眉间淡然。

荷塘里荷叶舒展,花已含苞,静待绽放。

“禀小姐,傅家家主于今日辰时离开临江,去了下村方向,说是……端午佳节,慰问乡民。”

董书兰翻了一页书,低声道:“这个老狐狸……他那儿子呢?”

“回小姐,他那儿子与之同行。”

董书兰轻吸了一口气,依然淡然。

“今晚临江诗会……我原本想和傅家家主一见,对他儿子之事表明歉意……顺便谈谈粮商的问题,他居然提前走了,你说,他是故意还是……无意?”

身边丫环小旗愣了一下,“奴婢,不知。”

“我就随便说说,……临江诗会,既然是诗会,这临江的才子们可别有亲疏遗漏,半山书院那边尤其要给足面子,告诉那些学子们,临江的李老夫子,田大家等人都会参与,秦老也会前去,至于四大布商和三大粮商……暂且晾一晾。”

小旗躬身领命正欲转身离开,董书兰忽然放下书卷,展颜一笑。

“布置下去,明日一早我要出城。”

“小姐要去哪?”

“下村!”

……

夜风摇曳着灯笼,微黄的灯光洒满庭院。

傅小官和白玉莲相对而坐,石桌上已摆上了四个凉菜。

“酒呢?”

“稍等。”

白玉莲仔细的端详着面前的这少年,十六岁的少年面色沉稳如山,双眸深沉似水。

早上那迎头一刀这少年脸上的紧张他是瞧见的,可他没有料到的是这少年居然没有仓惶躲闪。

那一刀若落下,这少年就是两半。

他在空中转身时便知道了这是少东家,但他依然劈下了那一刀,并无它想,就是吓唬一下。

那一刀没有吓到这少年,甚至因为那一刀,这少年居然想收了他。

如果他真能酿造出那烈酒,跟着他又何妨,至少这少年有一份寻常人没有的胆识。

傅小官没有看白玉莲,也没有和白玉莲闲聊,他低头看着那些小册子。

当春秀又端来两盘熟食的时候,内院门口响起了一阵匆忙的脚步声。

“酒来了。”

傅小官随口说了一句,依然没有抬头。

白玉莲的视线越过傅小官的肩膀,便看见傅老爷带着张策易雨和刘师傅一溜小跑的进来。

“成了,成了!”

傅老爷兴奋的叫道。

“少爷,少爷,此法,真的可行!”

傅小官合上小册子收入怀中,笑道:“辛苦大家了,要不……一起尝尝?”

刘师傅慌忙回道:“此酒出锅时小人和东家管家已经尝过,少爷您品品,和您的预期如何?”

傅大官大喇喇的坐下,对春秀吩咐道:“上酒!”

春秀提壶,斟酒,酒香四溢,白玉莲鼻翼微动,双眼顿时亮了。

他端起酒杯,放在鼻端深深一嗅,“好酒!”

他举杯,一口饮尽,火辣辣的味道将味蕾燃烧,顺喉而下,仿佛在胸膛炸开。

他屏息一瞬,深吸了一口气,双手一拍石桌,再叫道:“好酒!”

“成了?”傅小官笑盈盈问道。

“成了!”白玉莲毫不犹豫的答应,傅小官心里大喜,“春秀,为白大哥满上,我等,共饮!”

酒烈,并不醇厚,对于此前喝惯了低度酒的白玉莲和傅大官而言,此酒已是上品,比之红袖招的添香酒更好,但对于傅小官而言……这东西真的不行。

“此酒成酒几何?”傅大官看着刘师傅问道。

“成酒极低……小人预估,一斤粮成酒二两上下。(注:一斤十两制)”

傅大官皱起了眉头,碎碎低语:“此酒为大米所酿造,一石大米合一百二十斤市价两千文,计一斤大米十七文,出酒二两……这一两酒岂不是九文钱的成本?”

他抬头望着张策问道:“余福记的酒……多少文一两?”

“回老爷,余福记的酒五文钱一两,”他顿了顿,又道:“此酒和余福记的不一样,此前的酒以麦或者稻为材料,未经过……蒸馏,一斤粮成酒四两余。”

傅大官思量片刻,说道:“如此,此酒作价至少十五文才有利润。”

傅小官摆了摆手,笑道:“这酒的价格,我来定。”

“也好。”傅大官并未反对,反正这酒是他儿子捣鼓出来的,反正余福记是自家的,他爱怎么卖就怎么卖,只要高兴。

只是数日之后,余福记排队抢购之时,傅大官听了那酒的价格才真正的大吃了一惊!

这银子,原来可以这么好赚的?

“此酒,可有名字?”白玉莲问道。

“就叫……西山琼浆。”

“好名!”

“刘师傅,此后,原本的酒全部采用这蒸馏之法,你等多加研究再寻改良之策,另外……张管家,在西山下寻一阴凉之地,命人挖一处地窖,要深,要大。”

两人应下告退离去,傅大官和白玉莲都没有问这地窖来干啥,只以为是少爷想要在冬季存放一些冰块,用作夏日里消暑。

壶中的酒并不多,月上柳梢时分,酒已尽,主要还是白玉莲喝得多。

他有些微醺,心里自笑,不过喝了半斤,便当得以往三斤有余,当真是好酒。

“公子,谢过,告辞。”

白玉莲起身,傅小官淡然的挥了挥手,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月亮门后。

庭院里就剩下父子俩和春秀。

春秀自幼入府,傅大官没有将她当做外人。

“我儿啊……”傅大官脸色微红,摇着一把扇子,端着一壶茶,“如果你娘亲还在,她会有多高兴呢?”

这一晚傅大官说了许多,或许是七分酒意,也或许是这些话压抑在心里太久。

他说起了傅小官此前所做过的那些荒唐事,说着临江的商贾大户明面上对他恭维有加,暗地里却嗤之以鼻。说着某人家的儿子中了举人,这便要去上京参加会试,又某人家的儿子生财有道文采斐然等等。

将自己的儿子与别人家的儿子作比较,这或许是属于人父的通病,傅小官并不介意,何况傅大官更多是对勃然悔悟的儿子的夸奖。

“古人云浪子回头金不换,我儿啊……切莫辜负了这……好时光!”

傅大官说着入睡,那张微红的胖脸上带着笑意,这便是欣慰。

傅小官一直听着,未曾言语,心里对这个父亲多了几分认可,对于此前的自己,也多了几分了解。

……

将父亲安顿好,傅小官在房间里静坐,想了片刻,对春秀说道:“秀儿,磨墨。”

春秀对秀儿这个称呼并不抗拒,甚至有些欢喜,她取了砚台,仔细的磨墨,寻思着少爷已经……好些年没有摸过笔了。

傅小官倒不是要写些什么,而是想要练练这毛笔字。

前世小学时候练过,从此便丢弃,如今提笔,非常的生涩。

笔悬于纸上,一滴墨落了下去,在纸上染了一圈墨晕,四散开来,这纸,便算是废了。

“这纸……太差。”

“少爷,这可是墨香斋出的纸,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唔……我知道了。”

换了一张纸,这次笔落了下去。

南歌子.游赏

山与歌眉敛,波同醉眼流。

游人都上十三楼。

不羡竹西歌吹、古扬州。

菰黍连昌歜,琼彝倒玉舟。

谁家水调唱歌头。声绕碧山飞去、晚云留。

停笔,傅小官眉头紧皱,这毛笔,实在难以驾驭,这字……实在难看啊!

春秀凑了过来,视线落在纸上……这字,真是难为了少爷。

咦,少爷写的这词,倒是不错的。

春秀识字,但对于诗词当然没什么研究,只是虞朝文风鼎盛,才子辈出,对于春秀这般十六七岁的少女,才子佳人的故事当然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多少便也听过一些临江才子所传的诗篇,尤其是临江四大才子,每每诗会,都有极美的诗词流出,在坊间传唱甚广。

但自家少爷作词……这就有些颠覆春秀的认知了。

“这是……何人所作?”

傅小官看完了《三朝诗词纾解》,又去了一趟傅府书楼,确定了这个世界没有曾经的那些牛人,所以,他淡淡的一笑,“这是本少爷所作!”

春秀张开了嘴儿倒吸了一口凉气,“少爷……”

“嗯。”

“没啥。”

“不信?拿纸来,本少爷再作一首给你瞧瞧。”

春秀铺好纸,甚是期待。傅小官提笔挥毫,一蹴而就。

字还是那么丑,但这首词却令春秀惊艳。

江北月,清夜满西楼。

云落开时冰吐鉴,浪花深处玉沈钩。

圆缺几时休。

星汉迥,风霜入新秋。

丹桂不知摇落恨,素娥应信别离愁。

天上共悠悠。

停笔,“如何?”

春秀的小心肝儿都快蹦了出来,“极好!”

“当然极好!”傅小官笑了起来,放下笔,起身信步在房间里走着,“少爷我以前是不是很荒唐?”

春秀点了点头,然后想了想,又连忙摇了摇头。

少爷可是秀才,如今少爷落笔成词,以前、以前少爷一定是韬光养晦!

对,就是这样,不然说出去谁人敢信?

春秀并不清楚这两首词是什么水准,但她本能觉得应该是很高的,如果这两首词放出去,临江才子恐怕会有少爷的一席。

傅小官揉了揉春秀的头,站在窗前,望着天上的星月,沉默片刻,说道:“其实……少爷我以前是真的荒唐,不过以后不会了。”

“夜已深,各回各家,各找……睡觉。”

小说《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试读结束



宣历八年五月十八,傅大官带着傅小官去巡视了地主家的领地之后,重返临江。

此行傅小官对自家这个大地主的田产有了初步的认识,在这个世界弄出了第一个印刻着自己烙印的产品——西山琼浆,顺便收了个小弟白玉莲,另外便是对西山别院作了未来的初步规划,一个集研发与生产的基地雏形在他脑子里渐渐有了轮廓。

接下来便是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当然,首要的是对临江的了解,至今他还未曾在临江的街头逛逛。

逛街这种事情以前是不喜欢的,但他现在很乐意,因为真的很闲。

所以第二天锻炼完毕用过早餐,他便带着白玉莲和春秀坐上马车出了门,白玉莲就这么兼任了他的车夫。

“秀儿,我需要做一些玻璃瓶子,你知道地方吗?”

“玻璃?奴婢未曾听过,琉璃倒是有的。”

“哦,琉璃也行。”

“西坊那边有,现在去看看?”

傅小官搜寻了一下记忆,西坊是一处市集,位置偏远。“先去余福记。”

“西坊有没有陶器?”

“有的。”

“嗯,好。”

春秀不知道少爷要这些器物干啥,琉璃很贵,傅府也就老爷有一套琉璃酒具,非贵客不能用。

至于陶器倒是便宜,家家户户都要使用的东西。

傅小官没有再问,他看着车窗外。

鳞次栉比的房舍,古朴典雅的院落,青石板的街道,偶尔有精致的楼阁。

某一处房舍的二楼撑开了一扇窗,有女子探出头来向下望,那撑窗的竹竿倒是没有掉下来。

临街的铺面早已开了门,铺面各式的牌旗在晨风中招展。走贩或推着独轮车或跳着担子一路吆喝。

临江城早已醒来。

如此看着,半个时辰之后,马车来到了余福记的门前。

这条街叫十八里巷,不算临江城最繁华的街道,但位置已经不错。如果按照前世的说法,这里算是二级口岸。

傅小官四处打量了一下,虽然记忆中存在,但自己亲眼所见,却真实了许多。

余福记的大门也已经开启,只是门口罗雀没有什么客人——毕竟是卖酒,这大清早的喝酒的肯定不多。

余福记老掌柜蔡晞此刻正蹙眉看着一本账簿,然后一声叹息摇了摇头。

这些年来余福记的销售每况愈下,四月更是惨淡,全月销售共计一百二十斤,六百文钱,利润一百二十文……虽然此处房产是小姐当年所置,就算抛开房租这一块,除去开支,已经是亏损。

他合上账簿,寻思得想想办法了,虽然姑爷不在意这里的经营,可这铺子是小姐留给少爷的,如今弄成这样,他觉得很是愧疚。

余福记的酒只有一种,便是西山酒坊所产的最普通的酒,连名字都没有。

品种单一而寻常,根本没有竞争力,如果不是老顾客光顾,只怕早已入不敷出。

对面漆氏酒铺以前的生意也不好,但自从漆氏少东家漆远明弄来了一种名为瑶春的酒之后,漆氏酒铺的生意便日渐红火。

他去买过瑶春酒,比之京城的添香差了许多,但比自家的酒却又好了许多,可他至今没有查出此酒的产地,便也束手无策。

一声长叹,他抬起头来,便看见少东家带着两人走了进来。

这让他有些惊诧,甚至擦了擦老眼,确实没有看错,真的是少东家。

蔡晞连忙迎了上去,傅小官恭敬的对他行了一礼,蔡晞大惊,慌忙还礼,“少东家折煞了老奴!”

蔡晞是徐云清的仆人,当初徐云清下嫁傅大官,他便跟着过来,成了傅家的仆人,自然也是少东家的仆人。

“蔡老应受此一礼,自娘亲仙去,余福记便由蔡老一手打理,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必惶恐。”

蔡晞反而惶恐:“小老儿无能,未曾将小姐留下的生意做好,请少爷责罚!”

傅小官摆了摆手,“这不是你的问题,这是我的问题。”

说着傅小官便四处看了看,这铺子很大,陈设却非常的简陋。

中间摆着三张八仙桌,靠墙的三面放着一溜儿排开的酒缸,柜台上放着一张算盘和几个酒盅……然后便什么都没了。

傅小官摸了摸鼻子,哑然一笑,这真不是蔡晞的问题。

“蔡掌柜,叫两个人把我马车里的酒抬进来。”

马车里装了两坛酒,百八十斤,其中一坛是小麦高粱混合蒸馏的酒,度数大概三十度。

而另一坛是在此基础上添加了稻米蒸馏的酒,度数大概四十来度。

比之当初在西山别院所喝的酒,度数偏低了一些,但出酒率却高了两成。

也就是成本大约在一两酒七文钱。

两坛酒放在了桌子上,傅小官随意的坐下,对蔡晞说道:“蔡掌柜尝尝。”

蔡晞取了酒勺杯盏,将其中一坛酒的盖子揭开,酒香扑面而来,他顿时一愣,使劲的嗅了嗅,那双老眼一亮,“好酒!”

他开的是三十度那一坛,这已经比原本的酒高了至少十度。

他小心翼翼的打了一勺,倒入杯盏少许,再次凑到鼻端闻了闻,一口饮下,回味片刻,转头对身后的小二说道:“去把瑶香酒取来。”

然后他打开了另一坛酒,更加浓郁的酒香令他顿时一惊,这是……添香的味道!

当年在上京,他随小姐做事,曾喝过添香,还不止一次。

他疑惑的看了看少东家,难道胡大家将添香的秘方传给了少爷?

他取酒再品……和添香一般无二!

“添香?”

傅小官摇了摇头。

“此酒何来?”

“前些日子随父亲去了一趟西山别院,看了看酒坊,就顺手弄出了这东西。”

傅小官轻描淡写,但蔡晞却难以相信。

姑且不说少爷曾经行事的荒诞,酒这个东西他浸淫其中数十年,自然知道其发展的历史。如果少爷有添香酒的秘方,那不足为奇,而如果是少爷独创……这可是了不得的大本事了。

市面之酒,以添香第一,但添香产量极低,就算是在京城,也是少数达官贵人才能喝到,更不用说京城以外,这压根就没有卖的。

它已经不是用银钱来衡量,而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如果少爷真的自创了此秘方,那便打破了添香的神话,便能走入寻常百姓家……这是多么大的市场!

小二取来了瑶春酒,蔡晞摆下了三个酒具。

一杯倒入瑶春,一杯倒入三十度的酒,再一杯倒入四十度的酒。

“此酒为对面漆氏所经营,名为瑶春,售价一两十五文,少爷品品。”

傅小官端起酒杯闻了闻便放下,说道:“此酒最多二十度。”

“……二十度是什么意思?”

“就是酒的烈度,我们要定下标准,以后我们家的酒就会标上度数,比如这坛,三十二度,而这一坛,四十二度。”

“这……要怎样厘定?”

“喝啊,依据口感来定,唔,就以四十二度这坛为准绳,更烈的酒度数更高。”

白玉莲眼睛一亮,这个法子可以,那么在西山别院所喝的,应该就是五十度的了。

蔡晞细思片刻,有所领悟,但他并没意识到这标准一出,对此后的酒类所产生的巨大影响。

他此刻在品酒,从瑶春开始,三杯喝下,点了点头。

三十二度的酒已经远超瑶春,更不用说和添香比肩的另一坛酒了。

或许是酒的原因,他的心情非常激动,那张老脸此刻也泛着红晕,“少爷,有这两种酒,余福记必然闻名天下!”

他没有说闻名临江,因为如果四十二度的酒量产,那一定是闻名天下的。

“敢问少爷,这两种酒的产量如何?”

“新的酒坊还在建,不过就算是建好了,这酒的产量也不会高,我预估一天……这种四十二度的,大约只有三十来斤。这种三十二度的会多一点,估计在七八十斤吧。”

产量很低啊,蔡晞微微有些失望,然后问道:“那此酒少爷作价几何?”

“这种,”傅小官指了指三十二度的那坛,“名为西山香泉,这种,名为西山天醇。香泉酒作价一两五十文,而天醇作价……一两三百文。”

白玉莲一惊,看着傅小官,你特么抢钱啊!

他是知道这两种酒的,香泉成本不过七文,天醇成本不过九文,这是多少倍的利润!

蔡晞也是一惊,这……“是不是,太贵?”

傅小官笑道:“你说,这香泉酒,市面上有没有?”

蔡晞摇了摇头,这个还真没有。

“你说天醇既然能够和添香比肩,添香市面上能不能买到?”

蔡晞又摇了摇头。

“所以,我们这是独家经营,想卖多少就卖多少,而且,卖的时候还要限量,这个我得提前给你说了,每人,每天,香泉最多可以买五两,而天醇则最多只能买三两,这个很重要,你千万记住。”

哪有打开铺子不做生意的道理?

蔡晞想不明白,白玉莲和春秀同样想不明白,但傅小官没有解释,只是强调了一次,照着他说的去做,就行了。

“至于售卖的时间,等我通知你,消息可以放出去,但不允许任何人品尝。”

小说《穿成地主家的傻儿子》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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