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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7 21:25:03 编辑:liuliu

精品阅读几百块的律师费,你玩什么命啊!
精品阅读几百块的律师费,你玩什么命啊!
作者:大风雾
主角:苏青柏李雨蓁
频道:都市生活

这种不妙的感觉转瞬即逝。

“错觉,这场官司应该不会出现任何的意外。”

“不对,是绝对不会出现任何的意外!”

叶菲在心里默念。

这场官司起诉的理由说是诈骗,但其实是单纯的婚姻官司。

打婚姻官司,她几乎没有输过,这一次也不例外。

怎么可能会输!

肯定是她多想了!

叶菲在心里安慰自己。

......

此时。

庭审现场所有人员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苏青柏的身上,想看他能提问出什么关键性的问答和证据来。

毕竟....

这场诉讼,法院虽然受理了,但都不看好原告方能够胜诉。

一般的骗婚案诈骗罪,是以骗婚为目的,让对方出钱出财物,不结婚跑了,才能定义成诈骗骗婚。

这一次控告的原告和被告当事人,都结婚三年了,胜诉的几率不能说不大,只能说渺茫。

很有可能连关键性的辩论都拿不出来。

庭审现场。

苏青柏的目光落在谢静身上。

提问出来了第一个问题。

“我想请问被告方当事人谢静,你当初和我方当事人结婚的目的是什么?”

谢静犹犹豫豫的朝着叶菲的方向看过去。

叶菲被苏青柏这一个问题弄的也有点迷糊,但问出这个问题的目的不管是什么,肯定是对她们一方不利,当即进行了打断。

“审判长,我提出终止提问的申请。”

“原告方问出来的这个问题和本案没有任何的联系,起不到任何对于审判裁定的作用,想必后面的几个问题同样如此,所以我申请审判长终止对方律师对于我方当事人的提问。”

咚咚咚!

杨宇看向被告律师席位上的叶菲,敲响了法槌。

“被告方律师在提问期间,不得打断庭审提问!”

“警告一次!”

杨宇把目光落在苏青柏身上。

“原告方律师解释一下,你提问这个问题的作用,和本案有什么关系?”

叶菲听到审判长对于苏青柏进行问询,心里长松了口气。

对于警告的处罚她心里有所准备。

顶着这一次警告的处罚,打断苏青柏的提问,和提醒谢静才是叶菲的目的。

苏青柏的目光落在被告席位叶菲的身上,微微露出来了两颗白牙。

顶着一次警告的处罚,都要打断自己的提问,这说明对方很慌.....

慌就对了...

对方越害怕,庭审对于自己就越有利。

回过神。

“审判长,我提问的这个问题和本案有着重大的关系,问询的目的是判断对方当时的主观意图。”

“问询对方当事人谢静和我方当事人张同伟结婚,是否存在诈骗想法。”

苏青柏说完。

咚咚。

杨宇敲响了法槌。

“提问符合庭审要求,提问继续。”

同时,杨宇还对叶菲提出来了警告:“被告人律师不得再次打断提问,否则将给予严重警告。”

“好的审判长。”

目的达到,叶菲也不可能再打断提问了。

这一次经过了叶菲的提醒,谢静有了心理准备,回答道:

“是因为我们之间的感情,我们是因为爱在一起结婚的。”

苏青柏继续提问:

“根据我方当事人的描述,你在和我方当事人结婚之前有过两个男朋友。

在遇见我方当事人的时候,和其中一人正在交往。

在得知了我方当事人是南都拆迁户的时候,迅速抛弃了当时的男友,和我方当事人在一起。

这是因为爱吗?难道不是因为我方当事人的财产?”

谢静有一些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叶菲给了一个安慰的目光,让她该怎么回答就怎么回答。

谢静沉下气,张嘴就来:“你怎么认定我和同伟在一起不是因为爱?!”

“我想请问被告方当事人,你说你因为爱,那为什么抛弃了当初在一起的男友?难道没有一丝丝原因是因为我方当事人是南都拆迁户的原因?”

“并且,根据我方的了解,你很想定居在南都,可惜没有能力,你当时的前男友同样没有能力,这是不是你当时选择我方当事人的理由呢?”

“不是,我当初选择和同伟在一起就是因为爱!”

谢静的态度很坚决!

这句话让身为当事人的张同伟差点吐了。

爱?!

爱你个大麻花!

恶心死了!

张同伟在庭审现场都要暴走了,差点没把昨天的隔夜饭吐出来!

要不是苏青柏制止住了张同伟,说不定他当场就会来一个大暴走。

这时候,叶菲举手。

咚!

法槌落下。

杨宇看向被告席位。

“被告方律师有什么问题?”

叶菲整理了一下材料:“审判长,原告方律师已经提问我方当事人数个问题了,要是这么一直提问下去,那完全是拖延庭审的时间,我申请终止原告方对我方当事人的提问。”

咚咚咚!

杨宇敲响法槌。

“原告方律师有什么要说的?”

“审判长,我方没有任何问题了。”

听到苏青柏的回答,杨宇开口:

“那现在请原告律师,针对被告方的诈骗行为,提出事实依据或者是法律辩解吧。”

“好的审判长。”

苏青柏在整理好的材料里面拿出来一叠消费记录凭证。

“这里面是有关于我方当事人张同伟和被告方当事人谢静在一起时和结婚以后的消费记录。

消费的记录表示,被告方当事人在结婚前,和我方当事人在财物上的联系是AA制。

可是在结婚以后,完全是索取的态度。”

“并且,向自己的两个弟弟,和自己的父母进行资助行为,侵害了我方当事人的共同财产。”

苏青柏将消费凭证交给了身旁的工作人员。

身旁的工作人员将其交给了审判长杨宇。

杨宇翻简单翻看了一眼消费记录的凭证,作为男性,他看到这些大额的消费记录以后,眉头微皱。

他虽然对于同为男人的张同伟表示同情,可是这些并没有法律凭证可以证明谢静的诈骗行为。

“这些只是消费记录的凭证,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方当事人针对原告方当事人进行诈骗行为。

原告律师有直接的证据表明被告当事人的诈骗行为吗?”

“有的审判长。”

苏青柏提前已经安排好了,让李雨蓁把叶菲的粉丝群聊天记录以及短视频账号视频内容,短视频中的评论打印出来,整理完毕交由身旁的工作人员。

“审判长,这就是谢静诈骗我方当事人的证据!”

“谢静联合其委托律师叶菲,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诈骗!”

叶菲:????

我TM成诈骗帮凶了?!


审判台上,审判长席位上。

咚咚!

于振洋敲响了法槌:“现在开庭。”

“下面进行身份核实阶段,请上诉方陈述出庭人员身份。”

“好的审判长。”

苏青柏微微点头,缓缓开口:

“上诉方出庭人员除了我方当事人万恒浩以外,还有两位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律师,苏青柏和李雨蓁。”

在苏青柏陈述完出庭人员身份以后,于振洋低头看了一眼诉讼材料,又扭头转向了被诉讼方席位。

“请被上诉方陈述出庭人员身份。”

被诉讼方席位上,张晓微微点头:“好的审判长。”

“我方作为被上诉方,出庭人员当事人有吴起,董强,谢雨,委托辩护律师,南元律师事务所,张晓,”

“审判长,我方出庭人员身份陈述完毕。”

咚!

审判席位上,于振洋缓缓开口:

“本案由南都信合区初级法院代为审理,由审判员于振洋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刘松萍,林旭东组成合议庭。”

人员信息核实完毕。

于振洋开始宣布案由:“本案案由,诉讼方控告被诉讼方吴起作为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的前主要主责人,拖欠其两年工资以及相应的材料费用,并且控诉其拒不支付报酬。”

“并,追加谢雨,董强两个天岚建筑有限公司前股权股东,没有尽到股东实缴义务,要求其代偿诉讼方当事人万恒浩被天岚建筑有限公司所拖欠的债务,案由是否属实?”

“审判长,案由属实。”

苏青柏抬头看向审判台开口道。

于振洋低头看向诉讼材料内容,敲响了法槌:

“确认案由属实,下面请诉讼方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以及依据。”

“好的审判长。”

苏青柏微微点头,简单的整理了一下眼前的诉讼材料,紧接着又从李雨蓁的面前抽出来一张提前写好的诉讼请求。

“审判长,我方诉讼请求如下:”

“一:吴起作为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也就是我方当事人的老板。

故意拖欠我方工资两年之久,已经严重的触犯了我方的利益,构成拒不支付罪。

我方申请。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报酬罪,对于吴起进行处罚,同时支付我方被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关的利息,一共合计为三十六万八千七百九十四元七角五分。”

“二:在我方工作的这两年中,吴起作为公司的负责人和我方当事人的老板,对于我方当事人万恒浩,经常性的进行一些精神上面的压力。

例如说:对于我方工作上的内容进行呵斥和表达不满,对于我方当事人的精神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我方要求吴起当众道歉和补偿一定的损失。”

“三:我方当事人由于吴起未发放工资,间接导致我方的精神状况和身体状况遭受了损伤,我方要求吴起对于我方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四:谢雨和董强两人作为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的股东期间,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实缴50万,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时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没有完成的即是瑕疵股东。”

“出资瑕疵的股东需要承担,公司缴纳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损害赔偿责任中规定,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可要求瑕疵股东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

“所以我方申请,谢雨,董强,两名瑕疵股东,对于我方提出来的偿还工资以及利息承担一定的责任。”

“五:我方申请我方的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由被诉讼方承担。”

“审判长,我方陈述诉讼申请完毕。”

苏青柏陈诉完毕以后,吴起听完以后差点想骂娘,扭过头看向了张晓:“张律师,对方提出来的诉讼请求太过分了吧!”

“这不摆明了想把我送进去嘛!”

“什么狗屁拒不支付罪,我看都是借口!”

“张律师,这场官司咱们一定要赢!”

“我尽力...”

张晓微微点了点头,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的目光已经落在了被诉讼方席位:

“下面请被诉讼方陈述诉讼申请。”

张晓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随即开口:“对于诉讼方的申请,我方提出异议。”

“第一:目前天岚建筑有限公司,已经不在我方当事人吴起的名下,我方当事人吴起已经不是主要负责人和股东,关于万恒浩的债务问题,不应当由我方当事人吴起承担。”

“因为万恒浩的劳动合同是和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签订的,吴起当初在股权转移的时候,已经通知过万恒浩,进行了明确的告知。”

“所以万恒浩的欠薪问题理应由天岚建筑有限公司来承担。”

“即,根据拒不支付报酬罪,我方不是其主体人,不构成我方不支付报酬。”

说的简单一点就是,要钱应该和天岚建筑公司要去,别和我们要。

至于天岚公司有没有钱,那就不是我们的事情了。

既然是找别人要钱,那么我方肯定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听到张晓的辩护,吴起瞬间竖起来了大拇指:

“不愧是大律所的律师啊!就是牛!”

他能够听出来,这话的意思完全就是和他甩脱了干系。

张晓还在继续:“第二:基于万恒浩的欠薪问题和劳动合同问题,是和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签订的。

应当寻找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目前的法定负责人和股权人索要,即,诉讼方以上所上诉的诉讼请求,不成立!”

“我方申请驳回诉讼方的所有诉讼申请。”

不得不说,张晓作为南元律所的律师的确有点硬实力。

听完张晓的辩护意见,苏青柏微微点了点头,这场官司的着重点不在其他方面。

主要是在对于万恒浩的拖欠薪资是否由吴起负责的判定上面!

判定只要能够判定在吴起身上,就可以了。

现在对方主要辩护的重点在于,天岚建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已经进行了转移。

而他目前要做的就是,让法院判定撤销这个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说这个股权转让协议是个无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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